关于上报“南湖杯.美食中国联盟 唐山美食节活动”分会场参与单位 相关亊项的通知 各县(市)、区商务局: 依据唐山市旅游局、唐山市商务局联合下发唐旅呈《关于组织系列美食节活动的报告》〔2017〕12号的意見和《南湖杯.美食中国联盟唐山美食节活动方案》规定要求,现对5月20日至5月30日第一阶段美食节分会场参与单位相关事相通知如下: 一、为保证落实300家较大饭店、酒家参与美食节活动。参与单位,除所在地的国家级钻石酒家和2016年世园会指定接待饭店、酒家必须参加外,各县(市)、区再动员不少于15家饭店、酒家参加美食节活动。 二、参与美食节活动的参与方式,即在店内陈列实物或以菜谱方式将本店不少于10道以上的特色、拿手菜点(含凉菜、面点),予以展售。 三、参与展售时间:2017年5月20日至5月月30日。 四、展售期间,在店门外或店堂内悬挂自行制作的红底白字醒目统一形象标识,内容为:“南湖杯.美食中国联盟唐山美食节”。 五、宣传口号:“游在唐山、吃在唐山”;“地方风味、尽享其中”;“全球味道、食全食美”。任选內容在店内标识牌、电子屏显示。 六、参与单位推出的特色、拿手菜点的照片、特色说明、门店外景照片、准确的企业全称以电子版方式,务于5月5日前上报市商务局。邮箱:TSSHI88@163.com。 唐山市商务局 2017年4月28日 |